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巴府规〔2025〕2号)和《巴中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4年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巴住公管委〔2023〕7号)及《巴中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巴住公管委〔2025〕3号)规定,现将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下: 一、按照202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5826元,确定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456元。 二、按照全市最低工资每月2200元的标准,确定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220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单次缴存金额不低于220元,年累计缴存金额不低于2640元、不高于61793元。 特此通知。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