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工商联充分发挥所属商会组织优势和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努力把巴中打造成为企业容易做生意的地方。 一是规范设立调解组织。探索构建“1+5+N”三级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即巴中市工商联成立1个商会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5个县(区)工商联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协调委员会,按照“规范有序、按需覆盖”原则指导全市工商联所属商会成立N个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二是科学组建调解队伍。市县两级商会调解组织由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商会负责人代表和律师代表组成,所属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由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律师代表组成。三是明确调解工作职责。采取“分级负责、协同联动”工作方式,市级商会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制度建设和协调推进;县(区)商会人民调解协调委员会聚焦属地指导、跨域协调和保障机制落实;商会调解组织具体承担纠纷调处、法治宣传和排查预防等职能,形成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涉企纠纷调解网络。目前,巴中市商会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和5个县区商会人民调解协调委员会、巴中市巴商联合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正式成立,并成功调解1起涉企借贷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