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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巴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排查有功人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对在巴中市行政区域内各交通查验点严格落实“入川即检”要求,在社区(村、居)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并经确认为新冠病毒感染阳性患者(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1次、2次、3次及以上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嘉奖一次、记三等功一次、记二等功一次。 对发现并经确认为新冠病毒感染阳性患者(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1次、2次及以上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嘉奖一次、记功一次。 对发现并经确认为新冠病毒感染阳性患者(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志愿者、社会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给予现金奖励。 对举报社区管控人员、来(返)巴人员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个人,经核实无误后,由辖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奖励300元。 |
为了使全市参保人异地就医更加顺畅,实现联网直接结算,减少个人垫支和报销跑腿,异地就医需[详细]
近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新提拔(晋级)干部廉政谈话“夫妻档”活动,以家庭助[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