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五届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15元/月调整到680元/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15元/月调整到480元/月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800元/月调整到884元/月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540元/月调整到624元/月 机构供养特困人员参照城市基本生活标准执行。调整后的标准从2022年7月起执行。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 2022年8月2日 |
近日,在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县中医医院的精准帮扶与指导下,平昌县驷马镇中心卫生院成功开展首例[详细]
8月19日,巴中市新联会会长冯先勇主持召开二届十次会长会(扩大)会议,会班子成员参加,部分专[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