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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五届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15元/月调整到680元/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15元/月调整到480元/月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800元/月调整到884元/月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540元/月调整到624元/月 机构供养特困人员参照城市基本生活标准执行。调整后的标准从2022年7月起执行。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 2022年8月2日 |
盛夏炎炎,初心滚烫。7月30日,通江县壁州街道以主题党日为载体,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让红色[详细]
7月28日,南江县2026年东西部劳务协作暨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成功举办,活动紧扣“服务不断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