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星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2〕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王星海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吉祥同志为县水利局副局长; 魏刚同志为平昌县第二中学校长; 胡云同志为平昌县职业中学校长,帮扶时间三年。 免去 向玉仁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吉祥同志的四川平昌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华同志的平昌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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