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闻聪带队到通江县开展《巴中市乡村清洁条例》立法调研。 近年来,通江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为抓手,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厕所革命、两污治理等工作,努力实现天蓝、地绿、水净、村美的目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座谈会上,袁闻聪一行听取了相关单位对《巴中市乡村清洁条例(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乡村清洁在责任、设施、规范、保障措施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袁闻聪指出,制定《巴中市乡村清洁条例》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巴中生态文明的现实需要,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回应群众期盼的必然选择。要充分认识开展乡村清洁立法的重要意义,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努力使条例符合巴中实际,符合人民群众意愿。要充分论证,认真研究吸纳各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巴中实际对草案进一步进行修改,使《条例》更加完善,更具前瞻性、可行性和操作性。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动全市乡村清洁工作落到实处。 会前,调研组一行还到火炬镇、春在镇实地走访察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到广纳镇、壁州街道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兆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君、刘明琼先后陪同。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宋国胜汇报了通江县乡村清洁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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