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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0〕4号)和《巴中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评选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的通知》(巴总河长办发〔2021〕6号)要求,组织对我市申报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的县(区)进行了评选,经县级申请、市级评选、市总河长办公室审定等程序,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日 受理部门: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7—5286552 电子邮箱:bzshzzbgs@163.com 通信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37号 附件:巴中市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名单 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
近日,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2026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立项名单,我市获批立项10[详细]
6月26日下午,巴中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在费尔顿酒店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市司法局党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