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 中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参保缴费期限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巴中经开区人社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居民参保工作视频推进会议精神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中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巴医保发〔2022〕31号)要求,确保城乡居民年度参保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期限 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 二、参保待遇 凡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缴费之日起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有关要求 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离目标任务差距很大,各县(区)和经开区要高度重视,继续把城乡居民参保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针对反馈的未参保人员名单,登门宣讲政策、做思想工作,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力争4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目标任务。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2023年4月11日 |
7月7日,全市中青年党外代表人士专题培训班在省社会主义学院开班。省社会主义学院二级巡视员王伟[详细]
体检对象所有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学生及其他需要体检的学生。体检时间即日起至秋季开学前,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