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9月1日起,我市可以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缴费标准:380元/人/年 缴费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除新生儿和符合政策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刑满释放和新增动态调整困难群众等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当在此期间完成个人缴费。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对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将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财政资助285元/人/年(个人缴纳95元/人/年);已稳定脱贫人口财政资助95元/人/年(个人缴纳285元/人/年)。同时具备上述两类及以上身份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且不得重复资助。 缴费方式:线上+线下 线上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以及税银合作银行手机APP、税银合作银行二维码扫码等渠道缴费。 线下缴费:缴费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指定的集中征收点刷卡或税银合作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业务,也可直接到各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缴费。 首次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须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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