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231号)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有关工作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1〕32号)要求,现将我市纳入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予以公示。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3日 |
10月16日,由巴中市人民政府主办,通江县人民政府、巴中市生态环境局承办的2025年巴中市突发生态[详细]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自2025年9月起开展全市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