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志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杨志强同志为县行政干部学校校长(兼); 杨皓程同志为县金融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至2024年9月); 谢鑫、马林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4年9月); 余可同志为县公安局云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汉武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陈秋阳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 赵安容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至2024年9月); 何洪川同志为同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波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苟尧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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