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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1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泸州、绵阳等12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方案的批复》(川人社函〔2023〕625号)精神,结合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的公布数据,确定2024年度巴中市失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210元(按2023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518元的56%计算),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554元(按2023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518元的300%计算),请严格遵照执行。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2024年6月11日 |
2025年12月4日至5日,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DRG 2.0版核心要素动态调整(第二版)专家论证会[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保障我[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