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巴中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规定(试行)》。《管理规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巴中实际,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频率和监管教育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管理规定》既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又保障了其经常性跨市、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便利性,在全省是第一个印发此项规定的市州。 |
华灯初上,巴中市平昌城市体育运动公园内活力涌动。6月16日傍晚,篮球场上,少年们突破、起跳、[详细]
五月,草木葱茏,生机盎然,在这个充满希望与活力的时节,也是热血传递、爱心涌动的美好时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