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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安局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中市综合执法局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巴中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应急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相关要求,决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巴中主城区部分机动车实施应急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及对象 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后,巴中主城区及部分环线道路实施交通管控措施,具体范围及线路为:西华山隧道入城方向隧道进口以东,G245巴州区段印江洲路口、巴中南高速收费站以北,北环线(含)、秦巴大道中段与文华路交叉口以西,巴中北高速收费站、西环线(含)以南范围内,以及G244线大佛寺桥至巴陕高速下两收费站匝道口路段,S409线枣儿垭至园艺场路段,巴玉路凉水井至锅底塘路段(详见管控区域示意图),禁止重、中型货车(黄牌)通行。 (注:“入城许可”的办理条件与流程,请查询巴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的相关规定。) 二、管控措施 (一)黄色与橙色预警措施。当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黄色或橙色预警时,每日7:00至22:00,禁止重、中型货车(黄牌)在管控区域内通行。 (二)红色预警措施。当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红色预警时,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黄牌)在管控区域内通行。 (三)允许通行的车辆。下列车辆不受上述管控措施限制: 1.消防、市政抢险、应急救援等应急车辆; 2.执行任务的解放军、武警部队车辆; 3.邮政快递车; 4.已办理入城许可的运输鲜活农副产品、医疗废物、园林绿化等专用车辆; 5.环卫、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通行限制的车辆。 三、绕行提示 (一)已取得入城许可的车辆,须严格按照入城许可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二)过境重、中型货车(黄牌)可经高速公路或南环线绕行,具体如下:南江县G244线往恩阳区、巴中经开区方向车辆从下两收费站驶入高速;恩阳区G244线往南江方向车辆从何家坝或恩阳收费站驶入高速,往巴中经开区方向车辆从恩阳收费站驶入高速或经巴恩快速通道、南环线绕行;巴中经开区G347线往南江方向车辆从兴文、巴中东收费站驶入高速,往恩阳区方向车辆从兴文、巴中东收费站驶入高速或经南环线绕行;梁永、曾口方向车辆从梁永、曾口收费站驶入高速或经南环线绕行。 (三)请广大货车驾驶员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实时关注交通提示信息,建议使用导航软件获取最新绕行方案。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服从现场执勤人员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应急响应结束后,所有管控措施按照《关于优化调整巴中主城区(含经开区)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执行。 特此通告。 巴中市公安局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中市综合执法局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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