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钓友、市民朋友们,春季禁渔期于6月30日24时正式结束。7月1日0时起,全市除禁钓区以外的天然水域可以合规休闲垂钓啦! 为守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河湖生态、保障垂钓安全。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休闲垂钓倡议书。 小编特意梳理了重点垂钓前这些规定、安全、文明要求务必全部知晓哟! 规范垂钓 守住法律红线 1️⃣ 知晓禁钓区域 以下区域常年禁止垂钓,一律不能下竿: ❌ 5个国家级水生生物保护区:焦家河重口裂腹鱼、大通江河岩原鲤、通河特有鱼类、恩阳河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禁钓区:南江县红鱼洞水库库区、大佛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通江小江口芝苞嘴至赤江七页坑(含城区)河段; ❌ 所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 2️⃣ 规范钓具钓法 钓具、钓法有硬性标准,违规将追责。 ❗ 钓具:一人仅限1根鱼竿、1根鱼线,鱼钩钩尖总数≤2个; ❗ 禁止使用下列工具或方法: ●国家和四川省公布的禁用渔(钓)具和禁用方法; ●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 ●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窝料; ●钩宽超过2厘米的鱼钩。 3️⃣ 违法垂钓必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 ⭕ 在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收购、加工、销售禁捕水域垂钓渔获物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绿色垂钓 守护水生生态 1️⃣ 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误钓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必须立即放生;若个体受伤,第一时间联系属地农业农村部门救助; 2️⃣ 执行渔获限额规定 单人每日渔获总重不超2.5kg,超出部分全部放生;单尾超2.5kg可自留,其余渔获放回水中;外来入侵鱼类不计入限额,禁止丢弃、分散、隐藏应当放生渔获; 3️⃣ 休闲垂钓禁止交易 垂钓仅作娱乐,渔获不得售卖牟利。 平安垂钓 避免安全事故 1️⃣ 出行备好救生装备,主动避开陡坡、深潭、泄洪道、高压电线等危险区域; 2️⃣ 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垂钓; 3️⃣ 备好急救物资,做好防暑、防寒防护; 4️⃣ 未成年人垂钓必须监护人全程陪同,严禁独自野外垂钓。 文明垂钓 做河湖守护者 1️⃣ 坚持无痕垂钓,塑料袋、废弃渔线、饵料包装袋、随身垃圾全部带走,不向河道倾倒污水、污染物; 2️⃣ 爱护沿岸绿植、护坡、公共设施,不踩踏损毁河道植被; 3️⃣ 文明礼让垂钓,不抢占钓位、不扎堆扰民、不干扰他人垂钓; 4️⃣ 组织团体性垂钓活动,需提前15天向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时间、地点、人数、垂钓方式和钓获物种类等事项; 5️⃣主动监督举报电鱼、毒鱼、炸鱼、地笼网捕及违规垂钓行为。 全市违规垂钓举报渠道 巴州区农业农村局:0827-5224076 恩阳区农业农村局:0827-3369733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0827-8105567 通江县农业农村局:0827-7213353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0827-6222579 经开区社会事务局:0827-8651040 公安机关:110 市场监管部门:12315 一江碧水 万家乡愁 巴中的河流滋养着一方水土 渔业生态 需要每一位垂钓爱好者共同守护 让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坚持规范、绿色、平安、文明垂钓 用实际行动守护巴中碧水清波 |
近日,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2026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立项名单,我市获批立项10[详细]
6月26日下午,巴中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在费尔顿酒店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市司法局党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