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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在养老服务行业中的专业作用,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业力量,推进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有序开展,在原有市级专家库的基础上,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第二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充实评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范围内从事养老机构的建筑设计、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标准、质量监管、人才培养、医疗服务、社会工作等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定工作中能够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能够认真、廉洁地履行职责,无刑事犯罪和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市级(含)以上比赛第一名; (三)环境和设施设备类专家应具备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领域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运营管理类专家应具备5年(含)以上养老服务行业研究、监督或管理经验;服务类专家应具备5年(含)以上养老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四)熟悉养老行业相关的各类政策和制度,掌握养老服务、卫生健康、安全管理、标准化等相关业务; (五)具备与养老机构服务等级评定工作相适应的观察、分析、判断和沟通能力,并通过选拔程序的考核,能独立开展现场评定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岁(有特殊社会影响力的,经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能胜任现场评定工作。 (七)所在单位同意,本人愿意以评定专家身份参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有关工作,并服从执行评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安排。 三、工作职责 按照评审政策、规则和要求,开展全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 四、推荐申报程序 本次专家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有申报意向者请如实填写《巴中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推荐(自荐)表》,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后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事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827-5260587。 五、其他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为2026年8月21日,报送申请表的同时一并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资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现场提交或邮寄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事业发展科,由市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资料进行统一审核,严格按要求确定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 电子邮箱:956952362@qq.com 邮寄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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