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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巴中市保留市级证明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对未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规范证明文本样式,在本部门网站进行公布,供办事群众下载使用。 巴中市保留市级证明事项清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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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开学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关心下一代工作相关指示精神,按照四川省“[详细]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委[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