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司法局关于招募法律援助律师及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公告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力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有关规定,巴中市司法局决定扩充法律援助律师库、法律援助志愿者库,并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 2026年4月16日起至4月24日止。 二、招募范围 (一)法律援助律师:巴中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正常执业的律师20名。 根据法律援助工作需要,法律援助律师库设立6个分库:刑事法律援助人员库,民事法律援助人员库,行政法律援助人员库,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人员库,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人员库,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法律援助人员库。 报名人员可根据专业特长选择申请一个或多个人员库(每人不超过4个),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结合人员业务专长进行统筹调配。 (二)法律援助志愿者:常年居住在巴中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具有从事立法、行政执法、司法行政、审判、检察、法学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经历的法律援助志愿者20名。 三、招募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面向全市公开招募。 四、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热爱公益事业,支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二)无刑事犯罪记录,近3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三)志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和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 (四)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办案,及时、准确、完整录入系统信息。 (五)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制度。 五、工作职责 (一)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一经招募,应接受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积极主动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二)法律援助律师需根据指派,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根据安排定期在巴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值班,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 (三)法律援助志愿者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的有关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 (四)完成其他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六、人员库管理 (一)人员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或增补法律援助人员。如有调整擅长领域的,可于下一年度重新进行申报。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法律援助中心可决定相关人员退出法律援助人员库: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法律援助禁止性规定的; 2.承办案件质量评估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3.两次以上无故拒绝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案件指派,或不参加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业务培训、公益普法宣传活动的; 4.法律援助人员自愿申请退出人员库,经审查不存在损害受援人利益、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准予退出。 (三)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实行差异化发放,与案件质量挂钩,具体标准按照《巴中市市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表现突出的人员,推荐纳入巴中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七、招募程序 (一)报名。登录巴中市司法局官网下载并如实填写《巴中市法律援助律师报名表》《巴中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表》,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递交或邮寄至:巴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111333128,邮编:636000,电子邮箱:263684814@qq.com,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 (二)初选。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组成评审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等情况,初评出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拟招募人员名单。 (三)公示。巴中市法律援助律师和巴中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市司法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有效检举、投诉的,予以正式招募,期限为2年,实行动态管理。 本公告由巴中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欢迎全市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积极申报,共同投身法律援助事业,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巴中建设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巴中市司法局 2026年4月16日 |
“阿姨,我要喝水……”近日,在南江县举办的第二十一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四川省首届[详细]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提升青年国家安全素养,4 月15日,共青团平昌县疾病预防控制[详细]